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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阳光蓄电池的容量是指它的蓄电能力。它是以充足了电的德国阳光蓄电池,放电至规定的终止电压的电量。标准YD/T799-2002 规定2V、6V、 12V密封蓄电池的额定容量均为标准温度下(25℃)10小时放电率(I=0.1C10A)的容量。该标准明确指出6V、12V蓄电池的容量以10h放电率为基准。但是老的行业惯例并且目前*大部分厂家为:对于2V电池,是以10小时放电率(I=0.1C10A)来定义容量,而对于6V和12V电池,则以 20小时放电率(I=0.05C20A)的容量。
放电率与容量的关系:德国阳光蓄电池放出的容量随放电电流的*而减少。高放电过程是*板表面的*物质发生强制性的变化,生成的*铅很容易堵塞*板上的小孔,*板深层的*物质就没有参加化学反应。这样德国阳光蓄电池的内阻*,电压下降就快,使电池不能放出*的容量。
10h放电率放出容量为100%,20h放电率放出容量为105%,而3h放电率放出容量为75%,1h放电率放出容量为52%。放电电流与容量的关系可由下式决定: